應消[2024]7號


為進一步做好消防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的意見》和山西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系統抽查要求,結合大隊實際制定2023年度抽查計劃如下:

一、抽查事項清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和《朔州市“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等規定,大隊負責對本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和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等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抽查。

二、抽查時間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任務

(一)“雙隨機”抽查方式。依托山西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大隊列管監管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作為被檢查對象,從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執法人員,依法定程序開展檢查。大隊應當確保本級監管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完整、準確,其他信息可結合抽查工作逐步完善。

(二)“雙隨機”抽查實施。大隊每月開展一次“雙隨機”抽查。每月25日前,根據年度抽查計劃,制定下月度抽查任務。也可以根據實際,報支隊備案后組織實施。月度抽查任務對象應包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檢查時限為一個月。 ??

大隊可根據本轄區的火災規律、特點及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專項行動等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需要,組織專項監督抽查,生成專項抽查計劃。

(三)“雙隨機”抽查頻次。大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全年應監督抽查一遍,對同一監管對象抽查頻次一年內不超過兩次(不含監督復查),抽查時間間隔至少六個月。存在信用監管等特殊情形的,檢查次數和間隔不限。

(四)抽查結果信息公開。大隊負責數據審核的人員要在抽查結束后的1個工作日內對執法監管平臺中的抽查結果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系統將自動推送至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對檢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中依法依規進行后續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大隊要高度重視,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抽查程序,加強對監管對象庫中基礎信息進行完善。

(二)規范抽查程序。檢查時,必須使用雙隨機APP和執法記錄儀,登錄消防監督管理系統開展檢查,現場檢查完成后,執法人員須如實填寫檢查記錄表,并與現場檢查拍攝的照片一并上傳。大隊要確定專人負責執法監管平臺的維護管理、數據審核等工作。

(三)強化信用管理。在山西省行政執法監管(聯網+監管)平臺制定抽查任務時,應在抽取對象環節關聯信用規則。根據《山西省消防重點領域行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要求 ,將信用評價結果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事項,對信用評價不良的加大抽查比例。


應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