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應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要求,現將應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各招聘崗位在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如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若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在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如遞補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須提交的審核材料

(一)時間:2024年8月1日—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點: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北大廳

(三)審核材料: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證明材料);居民有效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及說明(限戶籍崗位);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三張。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報考應屆生崗位的2022、2023屆畢業生的須提供無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2)已就業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3)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黨員崗位的須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

三、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仔細閱讀《公告》,有關事宜可提前咨詢了解。

2、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4、面試及后續各環節工作,將適時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

0349--5035245(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49--5028185(應縣教育局)

附件:應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應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