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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轄區內的常住戶籍人口。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二)《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四、受理機構
公安派出所。
五、決定機構
公安派出所。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公民個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據其父親或者母親的民族成分確認、登記。公民民族成分經確認登記后,一般不得變更。未滿十八周歲的我市戶籍居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我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審核同意,須父母雙方共同到場辦理并簽名確認申請民族成分變更、更正:
(一)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分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分與繼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分與養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
(四)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分向我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申請變更一次。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申請人屬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
2.未成年人申請人父母的戶口簿或身份證;
3.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出具的統一邊疆民族的證明或公安機關的原始登記憑證;
4.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十、申請材料目錄
(一)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
(二)地級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民族成分的證明;
(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十一、申請接收
(一)網上申請
1.關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2.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審核。申報信息、審批進度、辦理通知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告知,也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務等。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3.現場核驗材料及辦理。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二)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二.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三、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十四、辦結時限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十六、辦理結果
批準或不批準決定。
十七、結果送達
可由窗口直接領取。
十八、咨詢途徑
派出所戶籍窗口。
十八、辦公地址和時間
派出所戶籍窗口;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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