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保障性住房配租與銷售領導組
辦公室文件
應保房字[2019]1號
關于加快推進惠澤園B區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分配人住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惠澤園B區公共租賃住房、新建南路63號公共租賃住房(原農業大樓)和安泰小區廉租住房等三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分配入住,提高保障性住房資源配置效率,解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未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規范保障住房申請、審核、登記、輪候與管理,現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六個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70號)文件精神,以及《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縣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分配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和2013應縣購置棚戶區安置房的規定等三個規定的通知》(應政發[2013]81號)和《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應縣縣城范圍內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通知》(應政辦發[2017]69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分配原則
按照我縣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面積小于13平方米的保障標準,實物配租的面積原則上1人家庭配租房屋建筑面積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2人家庭配租房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3人(含)以上家庭配租房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特殊情況除外。
二、分配順序
根據金城鎮綜合辦公室報送到領導組辦公室的分配對象的名單,按申請年度的先后順序分批分次分配入住。
三、分配方式
根據輪候與配租程序,先抽順序號然后再抽房號的方式進行分配,符合優先輪候的對象除外。
四、房源情況
1、惠澤園B區公共租賃住房
惠澤園B區位于應渾路北側,擬出租的房屋建在小區1-8號樓,共153套,現已具備租賃入住條件,擬分配入住對象為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家庭,重點保障招商引資項目駐應縣職工,評估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從4.77至5.22元(見附表)。
2、新建南路63號公共租賃住房
新建南路63號公共租賃住房是由原農業大樓改建的擬出租的房屋共有37套,現已具備租賃入住條件,擬分配入住對象為新就業無房職工,評估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從3.93至4.22元(見附表)。
3、安泰小區廉租住房
安泰小區位于清寧東街南八幼八小東側,擬按照租售并舉的原則分配,評估租金每平米每月從4.087至4.66元(見附表)。出售住宅均價為1400元/m2,地下室1300元/m2,臨街商鋪 3690元/m2(見附表)。
五、加強組織領導
住房是民生之本,安居樂業是社會和諧的基礎,領導組各成員單位一定高度重視,要積極配合做好分配入住工作,確保把該項工作做實做細,嚴格把關。加快推進健全和完善我縣住房保障體系,保障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有所居”。
應縣保障性住房配租與銷售領導組辦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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